商品条码相关知识及常见问题


 

  

1、问:什么是商品条码?

    答: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的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

2、问:企业申请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有使用期限吗?

   答:有。企业申请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如果需要延用、应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

3、问:集团公司子公司使用商品条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子公司在其单独开发、设计、自行生产的产品上,应当使用子公司自己申请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2,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备案,子公司可以在由集团公司统一开发、设计、安排生产的统一品牌的同类产品上使用由集团公司授权使用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4、问:商品条码包括哪几种类型?

   答:商品条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即EAN/UPC、ITF-14、UCC/EAN-128三种类型的商品条码。

5、问:什么是校验码?

   答:校验码是位于代码最后一位的数字,用于检验编码是否正确。校验码是按照一定数学公式根据代码的其他数字计算出来的。

6、问:条码左右两侧的空白区域有什么作用?

    答:限定空白区是指条码起始符、终止符两端外侧与空的反射率相同的限定区域。位于左侧的称为左侧空区区,位于右侧的称为右侧空白区。它们分别提示识读设备开始识读和结束识读。左右空白区宽度对于条码能否正确识读有着重要意义,是衡量条码符号质量的重要参数之一。空白区宽度不够会导致条码符号不能识读,甚至误读。

7、问:一个完整的条码符号有哪些组成部分?

   答:一个完整的条码符号由下列元素构成:左侧空白区、起始符、左侧数据符、中间分隔符、右侧数据符、校验符、终止符、右侧空白区及供人识别字符组成。

8、问:如何在非零售商品上使用商品条码——应用标识符的使用?

   答:当用户出于产品管理与跟踪的要求,需要对具体商品的附加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及批号等特征进行描述,应采用应用标识符。

    应用标识符(AI)是有2位或2位以上数字组成的字符,用于标识其后数据的含义和格式。如表4所示。

9、问:商品条码的前缀码690-695有什么含义?
   答: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于1991年4月代表中国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前缀码690—695是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分配给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标识代码,以这些前缀码开始的厂商识别代码都是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配和管理的。

10、问:在哪里可以获得GS1前缀码列表?
   答:可登录首页“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分配的前缀码”版块查询世界各国前缀码,或致电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全国统一咨询服务电话(400-7000-690)咨询。

11、问:请问能否通过商品条码直接识别产品的原产地?
   答:不能。商品条码只反映商品条码持有者是在哪个国际物品编码组织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并不表示产品的生产地。

12、问:企业通过哪些途径能够查询到商品条码相关知识和信息?
    答:可以有以下几种方法:

    1)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网站进行查询,网址为:

    2) 通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全国咨询服务电话:400-7000-690

    3)向当地技术监督机构咨询;

    4)学习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编辑出版的相关资料和《条码与信息系统》杂志。

13、问:GTIN-13代码结构中的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是由谁分配的?
    答:厂商识别代码是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商品项目代码由系统成员自行编制,并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

14、问:有的企业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的条码印刷到商品包装上代替商品条码使用,可以吗?
    答:不可以。商品条码表示的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是有区别的。二者的概念和应用范畴是不同的。商品条码主要用于对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及物流单元的标识,是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唯一的商品标识。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赋予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代码证书上的条码用于标识一个机构,而商品条码是用来标识商品的。所以,企业不能将表示组织机构代码的条码印刷到商品包装上代替商品条码使用。

15、问:我单位是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我们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可以转让他人使用吗?
    答:不可以。《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但必须指出,系统成员对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只享有专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000元罚款;对受让方要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

16、问:在超市,当收银员用识读设备扫描商品包装上的条码时,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马上就显示出来,这些信息是不是都保存在条码中?
    答:条码表示的只是一串数字,并没有其他信息。当结算前台识读设备扫描到条码后,立刻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查到该条码所标识的商品的相关信息,然后显示在POS终端上,这样就得到了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

17、问:企业自己设计的用于内部的条码与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的条码在使用过程中有什么区别?
    答:企业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的是“厂商识别代码”,即申办企业的标识代码。获得厂商识别代码的企业,可在厂商识别代码基础上对产品编制全球通用、唯一的商品项目代码,然后用条码符号载体对其进行表示,这样的条码可在全球范围内应用。而企业自己设计的用于内部的条码一般仅限于内部管理系统应用,不能进入流通领域。

18、问: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销售者是否能够使用店内码予以替换和覆盖?
    答:不能。《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中规定,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可以制作与该商品条码相同编码的条码标签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以保证扫描应用,但不得以店内条码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

19、问: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答:1、系统成员对本企业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

        2、在厂商识别代码的基础上自行编制商品项目代码的权利;

        3、国家保护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不受侵犯;

        4、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5、这里说的相应的商品条码目前指的是:EAN/UPCITF-14UCC/EAN-128三种类型的商品条码。

20、问:什么是厂商识别代码?
    答:厂商识别代码是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唯一代码,是商品条码的基础。厂商识别代码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管理和分配。

21、问:企业具有什么资格可以申请厂商识别代码?
    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22、问:企业申办商品条码是否必须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办理?
    答:不必。申请人应到企业所在地的技术监督部门办理。

23、问:企业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会颁发相关证明吗? 
     答:企业申请获得厂商识别代码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将颁发《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此证书是由编码中心统一印制,通过编码分支机构向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申请企业发放。

24、问:哪种情况下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不予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1)不能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的。

    2)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组织或单位,非本单位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

    3)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章程的其他情形。

25、问:什么是全球参与方位置码(GLN)?如何申请?
    答:全球参与方位置码是对法律实体、功能实体和物理实体进行唯一标识的代码。法律实体是指合法存在的机构,如:供应商、客户、银行、承运商等。功能实体是指法律实体内的具体部门,如:某公司的财务部。物理实体是指具体的位置,如:建筑物的某个房间、仓库或仓库的某个门、交货地等。
    全球参与方位置码(GLN)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审批,申请参与方位置码的企业应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企业申请时应出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填写

26、问:请问全球参与方位置码(GLN)有使用期限吗?
    答:全球参与方位置码(GLN)有效期为二年,期满后应按时参加续展。如厂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通知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当地的分支机构。

27EAN-13商品条码高度有规定吗?如果面积不够的话高度可以截断吗?

    商品条码尺寸有相应的规定(参见国家标准GB 12904-2008《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但条码高度不是强制项,也就是说,在包装面积不够时条码高度可以适当截短,但由于条码高度越短识读越困难,所以应尽量保留标准所规定的条码高度。

28、问:给物流单元编制SSCC代码前,是否必须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注册?
    答:如果您已经是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即已拥有厂商识别代码,那么您就可以根据相关标准,直接给物流单元分配SSCC代码。否则,您就需先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申请使用商品条码的手续,获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的资格。

    附加信息代码的条码标识须采用UCC/EAN-128条码。图16表示了商品标识代码为169012360046,保质期至200511,批号为ABC的非零售商品的条码符号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