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条码办事指南
一、目的
规范常熟市商品条码管理工作,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
二、适用范围
在常熟市范围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者、销售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三、应用文件
《江苏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四、职责
本市初审机构负责受理注册申请人的申请、初审、上报工作,国家物品编码中心负责审核、登记、发证工作。
五、工作程序
受理申请:由注册申请人填写申请表:《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登记表》。
审核:审核递交材料的齐全性和合规性。
申办材料应包括:
(1)《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登记表》(一式2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2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
(4)办理商品条码续展的企业需带老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对材料不全的告知其补全,对不符合申办条件的予以退件,并告知退件的原因。
承诺期限:本市初审机构应在十日内完成初审。编码中心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交纳的有关费用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审批程序。
上报:符合规定后上报省有关物品编码中心,由省中心再行上报国家物品编码中心,不符合退回材料。
登记、发证: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取得中国条码系统成员资格。